摘要
本刊讯(记者陈文静)“到2015年,将成人文盲率降到2%以下,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并逐步扫除剩余文盲,实现有学习能力的青壮年无文盲目标。”9月16日,省教育厅就扫盲工作下发通知,进一步扫除剩余文盲,降低文盲人口比例。据悉,脱盲标准是农民识1500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账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2010年,湖南15周岁以上文盲人151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2.67%,较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66%,下降1.9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