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江苏靖江市法院公告称,在一起公诉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王某屡次打断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扰乱法庭审判秩序,遭到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并训诫,以情节严重为由,依法将王某拘留。此事曝光,引起轩然大波,称之为“靖江事件”。①舆论哗然而上,尘嚣顿起,有为辩护律师鸣冤者,亦有为审判法官抱不平者。然而,审辩双方对事件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真相真伪难辩,闻者不禁惶惶。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3期35-36,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