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是为了不教",这是教师教学的最高境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真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这也是《数学课程标准》大力倡导的一个重要内容。学生作为学习主体有其多样性、层次性,如果教师不注意分层教育,而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法,或只重视个别层次的学生,都不会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这就有违新课标提倡的"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的初衷了。为此,本文主要就如何贯彻分层教学法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广大同仁提供一些参考。
出处
《学周刊(中旬)》
2013年第9期153-1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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