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发布
为做好试点期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预算管理工作,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是关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划分。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按照即征即退政策审批退库的改征增值税,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改征增值税收入不计入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基数。试点期间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地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