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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改制个税缴纳悬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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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对于留存收益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是否发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我国法律并无明晰的规定,从而造成实践中处理的混乱。标准的不清晰不但给发行人的IPO带来风险。
出处 《董事会》 2013年第8期80-81,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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