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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多纳被代言案获赔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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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阿根廷著名球星马拉多纳因在中国的网络游戏中“被代言”,向北京法院起诉第九城市公司和新浪.索赔2000万元人民币。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马拉多纳获赔300万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
作者 萧何
出处 《法庭内外》 2013年第8期1-1,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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