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入户盗窃、扒窃等新型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中的问题与省思 被引量:9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三种新型盗窃罪即"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在属性上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其既遂的认定标准不以实际控制财物为必要。较之于普通数额型盗窃罪,新型盗窃罪的既遂应有所提前,实际接触财物说是合理的,但对于其实行着手的认定应与普通数额型盗窃罪相同。虽然将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作为盗窃罪构成要件解释的限制性规定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但从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实务惯常的操作来看,第13条但书规定是对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前提上适用的出罪性规定。
作者 武良军
机构地区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38-48,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财产罪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编号:09YJC820024)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4

二级参考文献83

共引文献169

同被引文献159

引证文献9

二级引证文献4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