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莱芜市:规定人大工作评议内容和方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5月21日,山东莱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试行办法》,分别对工作评议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充分体现了工作评议的法律性、程序性和实效性。评议对象明确具体、重点突出。在市一府两院相关机构中,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6个与全市中心工作密切相关、尤其是为大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直接服务的部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评议。
出处 《新疆人大》 2013年第6期46-4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