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保护是企业投资必须考虑的因素,是一种成本。为在招商引资竞争中胜出,各地所采取的策略不只包括改善交通、减免税赋、优惠地价、提供低价水电气等,还包括优化社会治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放松管制、改进法院司法等,要减少企业投资面临的综合成本,成为"投资洼地"。如此,中国的招商引资竞争确已呈现出法治建设竞争的迹象,而这种基于资本流动驱动的法治建设竞争有效约束了地方政府的掠夺行为,更是促成我国产权保护机制生成的关键因素。但由于与企业相比,地方民众的议价能力过弱,这也使得我国的地方法治建设是资本驱动的法治建设,民众的权益保护明显不够。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817-830,共1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央经济政策地方执行的法律制度研究>(12CFX02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监督地方政府>(2012M52051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2011-XZQN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