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在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中的责任担当,是保证教师有效发展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我国大学在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中,由于对公共性责任认识的错位、大学角色定位的错位、学术内涵理解的错位,直接影响和束缚了教师在课程与教学中作用的发挥。反思我国大学在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中的责任缺失,明确大学在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中的责任内涵,创设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的文化气场,建立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的有效机制,是新时期大学在教师课程与教学发展中的基本责任。
出处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42-44,共3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基于课程与教学指向的大学教师发展研究"的成果
批准文号11YJA88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