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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野下的法学教育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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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根本目标,而规范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则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这种规范性思维是将现行实在法秩序作为坚定信奉,并以此为出发点展开体系化与解释工作,其坚持认知主义立场,主张现实问题的有解性,以实现更多具体细节上的正义之思维模式。它与法教义学的概念、特征及其功能不谋而合,为法律人共同体提供了一种富有哲理性、经验性、普适性、便捷性、安全性、规范性的思维方法,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实践能够印证这种观点。
作者 张牧遥
出处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87-89,共3页 Educ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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