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道德是责任行为的哲学。司法道德的核心任务是论述,是什么支配着法官的责任。司法职业伦理并非是指一种纯粹的规范性伦理,而是指一种责任伦理,它关注的不仅仅是伦理规范,还关注由这些规范而产生的实际效果。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法官思想和行为,调节司法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官对法律规范的依赖是以职业共同体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官对司法伦理规范的依赖主要是通过法官内心的荣誉感、义务感、责任感来实现的。法官道德价值不在于简单地听命于感官经验要求,而在于听从于理性、良知。司法之治离不开法官之美德,法官美德包含对自身权利的某种体认与要求的人为美德。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2-20,共9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