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修订的《公司法》实施后,针对《公司法》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了3个司法解释,解决了1993年《公司法》与2006年《公司法》新旧法律适用衔接、公司清算、公司设立阶段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股权确认等部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为审判实践中准确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处理民商事案件提供了统一的司法依据,对规范资本市场。引导公司依法运营,预防和减少民商事纠纷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诉讼类案件逐年增多。且有上升趋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了广泛调研,收集整理问题。已起草并拟适时出台有关公司法律适用的第4个司法解释,以促进公司股东权益诉讼类民商事案件的审判。针对相关问题.本刊记者特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85-87,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