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我国科技计划项目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制度,课题成为科研项目管理的基本单元。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科研组织模式相比,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在促进公平竞争、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课题制过分强调课题组的“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课题承担单位对科研项目的管理监督职能。为此,科技部、财政部提出要强化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让课题承担单位按法人负责制的要求对课题任务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视角,谈谈在课题制框架下如何构建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管理体系,以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7-18,24,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