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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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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之一:罚金判决前“预缴”。目前,有些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需要判处罚金的,为了使罚金能够足额到位,往往以各种形式要求被告人在判决前“预缴”。罚金提前“预缴”无疑违背了我国法律规定,其实质就是提前对被告人进行了处罚。
作者 赖望东
出处 《检察实践》 2000年第2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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