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案情
A公司是位于山西省某市的中外合作大型煤炭企业,2000年5月由两家同内煤炭集团企业与境外某跨国投资集团(以下简称M公司)分别按照36%、8%、56%的投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5360万美元,投资全部到位。M公司为某跨国能源集团(以下简称S公司)与境外若干私募基金投资组建的投资公司,下设有控股子公司BVI公司。M公司投资A公司的初始成本为3001.6万美元。2007年10月,M公司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B公司,
出处
《国际税收》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31-33,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