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后文简称《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协定(FTA)终于尘埃落定。《协定》是中瑞两国在WTO规则基础上进一步相互开放市场、深化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共分16章、174条,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海关手续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服务贸易、投资促进等领域的内容。根据《协定》,瑞方将立即对中方9917%的出口实施零关税,中方也将最终减免瑞方96.5%出口产品的关税。对此,不仅协定双方给出了高度的评价,国际社会更是对中瑞乃至中欧之间的贸易发展勾勒出众多美好的愿景。有主流媒体将该《协定》称为中国开辟欧洲市场的桥头堡,。”甚至将瑞士寄望为中国与欧洲大陆之间的香港,更有乐观人士认为,来自瑞士的奢侈品将很快以零关税的面貌与中国大众“亲密接触”。
出处
《国际税收》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72-75,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