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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庭审中控辩双方地位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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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双方的身份和职责不同 检察院的公诉人,身兼二职,一是公诉职能;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因而,公诉人在出庭时不是一方当事人。检察官以代表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控诉职责,运用证据揭露、证实犯罪,同时又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出现,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控方在法庭上“居高临下”位高权重,而辩护人受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是重要的诉讼当事人之一,职责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吕万青 李霞
出处 《检察实践》 2000年第2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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