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针对公安“侦审合一”体制,抓好审查起诉工作的对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顺应形势,端正审查起诉工作的指导原则 面对新的情况和形势,基层检察院领导和审查起诉部门同志必须端正思想,转变观念,对审查起诉工作重新进行定位调整,要着重强化和把握“三个原则”:(一)“证据第一”原则。证据是用以定性定罪的关键。审查起诉部门或办案同志应牢固树立“证据第一”的思想,牢牢把握用确实、充分、全面的证据来证明犯罪这个基点,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放松。(二)履行监督原则。无论公安刑侦体制如何改变,出现怎样新的情况和问题。
出处 《检察实践》 2000年第2期39-40,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