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价主体的选择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价的标准、角度、内容和方式,是设置和开展科学评价的关键性工作。结合我国高职工学结合课程课改情况,课程评价的主体当以教师方、学生方、校方和社会方四方为主。四方主体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平等参与、协商对话、多维互补,充分发挥各自的主体性作用,才能立体建构科学、合理的高职课程评价体系。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6期120-121,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研究课题"‘工学结合’背景下高职商务英语专业课程评价体系构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SCG323
课题主持人: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