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传统律规式教学相比,境遇式教学是一种生成性的教学,更加注重在教学规律指导下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伦理学课程因其实用性及对社会道德建构的重要意义,更需要采用境遇式教学方式。境遇式教学模式下的备课重在理解,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知识。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6期161-162,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构建高校伦理学课‘境遇式’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黑教高[2011]150号)
2012年齐齐哈尔大学教研重点项目"高校伦理学课程中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项目编号:201203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