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电影剧组“内讧”事件屡见不鲜,大到电影的创作意图、市场定位,影片的剪辑风格,演员的选择,小到一件服装、道具的选择等等,都可能成为两个并肩作战多年的“战友”剑拔弩张的原因。多数争吵到最后或是不了了之,或是两败俱伤。有业内人士直言,由于内地现在没有专门的协调机制,相关法律也不完善,发生矛盾后只能期望双方互相理解,尽量避免纠纷的升级。也许在艺术与商业的博弈之间很难取得平衡,但要尽量避免骂战和纠纷却并非毫无办法。除了当事人双方要相互理解,更要依靠法律为各自的利益保驾护航。这不仅仅包括在纷争发生之后利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更关键的是在合作之初就要建立起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制度,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一明晰。
出处
《文化产业导刊》
2013年第9期42-44,共3页
Cultural Industries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