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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发展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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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凌源市集体林占据凌源林业的半壁江山,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从2006年起到2009年止完成了林改工作,主体林改后,进行配套措施的落实,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共赢,刻不容缓。文章介绍了凌源林改现状及顺利发展的保障措施。
作者 刘晓荣
出处 《防护林科技》 2013年第9期86-86,89,共2页 Protection Fores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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