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参与是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的前提。目前,中央层面有关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缺失,更无具体的公众参与相关规则。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虽对公众参与进行了些许规定,但总体上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忽视日常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且立法内容较为原则和雷同。各地出台的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虽然也规定了公众参与机制,但存在公众行政决策启动权缺失、公众参与方式有限、听证制度回馈机制建立不足、决策后评估阶段公众参与规则匮乏等问题。为了推进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我们应认真梳理总结地方公众参与立法中的问题与不足。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7期49-54,共6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