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强制是一种损益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凡是制定强制法的国家和地区,大都遵循现代行政法所倡导的合作精神和按照行政强制最小损失原则的要求,制定强制执行前的催告履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首次明确规定了催告履行的相关内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所负行政义务时,行政主体利用该"柔性"执法方式来实现与行政强制措施相同的目的,这是行政强制执行在立法上的突破。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8期109-111,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