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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税务专题之九 资产收购重组业务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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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资产收购重组业务视具体情况给予一般性税务处理(以下称一般重组)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以下称特殊重组)待遇。对于一般重组,受让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转让方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如果转让方取得的对价是股权或其他非现金资产,
作者 高金平
出处 《中国税务》 2013年第9期48-51,共4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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