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底,WTO通过其争瑞解决机制处理了第一件知识产权案件。该案源于美国对印度未履行TRIPS第70.8条和第70.9条义务的指控。不到一年,WTO对该案作出了最终裁决,判定美国胜诉,认定印度没有满足TRIPS对医药和农用化学产品专利保护的要求。在对该案的裁决过程中,WTO充分表明了其迅速而有效地实施TRIPS的坚强决心。该案无论对制药业或生物技术领域的企业、投资商,还是对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在我国积极争取加入WTO之时,能够深入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运作和TRIPS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将大有裨益。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2000年第5期41-43,共3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