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长学诉金凤凰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系因伪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而引起,反映出的问题包括非典型性专利侵权的法律认定、侵权人主观恶性对案件判赔数额的影响等等。对此,现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缺少相应规定,通过完善该办法,可以增强其对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和专利实施许可行为的规范指引作用;同时,为避免出现以伪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部门应与科技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动态跟踪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独占实施状态和效果。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3年第4期92-96,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