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调解是法庭诉讼的必经阶段,虽然可以不和解,以通过判决的方式结案,但是,能调解结案无疑对社会的安定起着积极的作用,所以,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以"法"为前提进行调解的同时,调解的艺术和语言的运用还应与"情和理"灵活结合,多种方法并用,以体现法庭较高的调解水平与灵活用语的语言艺术。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3年第8期93-96,共4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基金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控辩式法庭诉讼语言应用研究"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2007B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