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了《黑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地区,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暂停该地区有关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停安排该地区省级污染治理和减排专项资金,撤消省授予该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荣誉称号,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种评优予以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并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出处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13年第8期48-48,共1页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