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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资格终止生效于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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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法第五十条规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予以公告。在实践操作中,代表资格终止法定情形发生的时间与发布公告的时间并不一致。对此,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生效时间应以何时为准的问题引发争议。本刊现选择了不同观点的文章,供读者参考。
出处 《新疆人大》 2013年第9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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