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终结制度在解决缠访闹访等问题上体现了较高的效率,该制度最显著特点在于其类似诉讼式的程序性,第三方参与,程序意识与证据意识、规则意识等特点。信访终结的完善要做好衔接配套措施,使程序价值真正落到实处;改变信访终结制度对上不对下的行为观念,真正落实解决问题的观念;完善信访制度,将信访终结纳入信访法治的框架下,使信访终结名正言顺。其中最重要的是赋予信访机构行政管理权,提高信访机构解决问题的能力。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