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来说,宅基地征用补偿问题非常重要。应在法律的框架下积极探索安置方式多元化的途径,着重保护农民个体利益促进集体合力的形成,强化政府管理监督职责,并重构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征收利益。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141-143,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基金
山西大学刘丽萍老师主持的山西省软科学课题<"城中村"改造法律问题研究--以太原市城中村改造为考察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0410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