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不起诉被害人提供了"自诉"的救济机会和保障,但这种救济并不全面,一方面可能导致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难以发挥应有功能,另一方面也存在犯罪嫌疑人的利益被肆意侵犯的可能。应当在不阻碍其他诉讼功能的发挥、不侵犯其他诉讼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建立一种更加完善的救济机制,以实现对不起诉被害人利益的更好保护。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201-203,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