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于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量化评价指数,充分发挥其动态监测、科学评价、激励引导等作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7期55-57,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