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有其自身规律与特点。大学生几乎百分之百参与到网络活动中,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以及他们特有的盲从、宣泄、猎奇、模仿等心理特征,可通过加强网络立法、加强学校管理、培养网络道德、做好心理疏导等途径进行干预。通过分析,厘清大学生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关系,掌握大学生的心理特征,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文明、守法地参与网络活动。
出处
《大学教育》
2013年第16期146-147,共2页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分析与预防>(编号:201200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