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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检察院 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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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监外服刑罪犯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全程监督”的工作目标和职责要求.不久前.泾县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检察.共检察暂予监所执行、缓刑、假释等罪犯17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教育效果.
出处 《江淮法治》 2013年第16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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