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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的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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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很多事情都有两重性,“诽谤”尤其如此。我们通常认为,“诽谤”是贬义词,即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的意思。其实,“诽谤”还有另一含义。在古代,“诽谤”就是“议是非”,提意见,指过失,是一个褒义词。对待“诽谤”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把它视作洪水猛兽,不让人说话,甚至杀言官、禁偶语、设腹诽罪、搞文字狱;二是把“诽谤”当作“明得失”的镜子,视为珍宝,从谏如流。
作者 许家祥
出处 《同舟共进》 2013年第9期81-8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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