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共识。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是全行业对党的十八大关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上海银监局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实际,优化机构、风险、产品“三维一体”的监管架构,探索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创新,突出“产品一行为”的消费者保护工作主线,将“亲民、护民、惠民、富民”作为检验“为民监管”的标准,在履行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同时进行了监管创新的实践探索。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3年第14期42-46,共5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