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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声音(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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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基金持有人的权益保护历来是制约中国大陆基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没有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就没有投资信心,就没有基金业市场的大繁荣与大发展。新《基金法》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出处 《深交所》 2013年第7期111-115,共5页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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