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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交通和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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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要求,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通知共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规定、过渡政策的规定及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4个附件。
作者 黄凤娟
出处 《人民公交》 2013年第8期14-14,共1页 People's Public Trans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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