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塞尔没有明确地对静态现象学、发生现象学和历史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区分,但三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这三种基本方法都是本质直观的方法,但静态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横向本质直观,发生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回溯法,历史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之"字形方法。"之"字形方法包括正反两个方面,正的方面是从现象学的起点自我开始,一直到现有的历史观念为终点的历史观念的产生、积淀、变异的整个过程;反的方面则恰恰相反,是以现有的历史观念为起点,层层回溯,一直追溯到自我的反过程。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67-72,共6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胡塞尔历史现象学研究"(12YJC720024)
西南石油大学文化研究科研创新团队项目(2012XJRT0)的主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