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文化差异介入族际关系时,文化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它所呈现出的正功能——高强度、负功能——高强度、负功能——低强度、正功能——低强度以及四种特殊的"零和"样态,并对族际关系产生深刻影响:既是生成族际冲突关系的重要因素,又是发展族际和谐关系的内在动力。因此,必须选择合理的调适机制,使差异性文化在互动过程中作出系统性的自我重构以达致新的适应,进而使族际关系和谐有序发展。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4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族文化差异与区域协同发展"(项目编号:12AMZ00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民族关系文化差异化调适研究"(项目编号:09YJC8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