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各种模式中普及率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C2C电子商务在给各国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产生巨大推力的同时,也给传统税法及其征管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然而,我国对C2C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造成大量税收流失。因此,本文提出要在坚持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前瞻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适当优惠原则等的前提下,加快明确个人网上经营的税务处理,完善税收征管法,促进C2C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4期45-46,共2页
Commercial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度上海市创新活动项目"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BR02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