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而我国法律在环境责任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方面规定的不完善以及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有效落实。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全面追究污染者的环境责任,是切实落实污染者负担原则、有效应对环境挑战的迫切需要。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5月和2012年5月分别印发了在我国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出处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CAS
2013年第4期F0004-F0004,共1页
Urban Environment & Urban E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