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刘马家圪塔村农民企业家刘世杰采用“企业承包、以面代补、公司加农户、退耕还林 (草 )”的做法 ,4年多退了 2 5°以上的陡坡耕地 ,植被覆盖率由原来的 1 1 4%提高到 66 9% ,农民纯收入由 1 995年的人均 380元提高到 1 999年的 2 30 0元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实现了三大效益的统一 ,且基本不用国家投入 ,保证了退耕还林 (草 )的顺利实施。其经验主要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尊重农民意愿 ,按企业化管理办法运行 ,走产业化的路子 。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2000年第7期1-2,共2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