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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村官并轨,山东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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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确定从2013年起,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实现了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
作者 于海龙
出处 《支部生活(山东)》 2013年第3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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