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群众性是“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枫桥经验”群众性的哲学思辨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社会矛盾的时空性存在,是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普遍性原理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社会治安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矛盾的运动表现,因此,必须坚持唯物史观,发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枫桥经验"之成功在于一以贯之地将群众性作为"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所进行的演进和发扬。"枫桥经验"的群众性特征体现于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的素质、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加强以及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2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