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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纱厂减工风潮中的劳资对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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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3年的全国纱厂减工风潮,无疑可作为检测党政机关与劳资双方关系的试金石。从学理而论,在市场危机面前,厂主与工方均为弱势群体。减工、停厂是厂主应对、化解市场危机的无奈之举,同时也是其强化企业管理之有利时机。不过,厂主藉此大幅降低工人待遇,取缔工会,以至抵制《工厂法》加诸其护工的权责,挟制中央政府出台相关保商法规,拖延劳资争议时限。中央政府既不能应厂商要求出台必要的统税法规,又不能利用国有金融系统为纱业注入资金,为保障税收、结束劳资争议,只能藉打击工方势力为资方疏压,将资方所失转嫁于工方。各地方政府因动机不同,在减工风潮中或支持资方,或支持工方。党部为维持工运,多站在工方立场,但无力同厂主与政府的强力"结盟"相抗衡,更无经济实力、社会资源接济工人。为严防中共向各纱厂渗透,国民党及政府各方面最终一致全力压制工人利益,强力结束劳资对抗局面。党政部门既不能助推企业发展,又不能培植工方力量、保障生产与生存权,反而牺牲工人利益,安抚资方,不仅完全丧失其基本的社会职能,而且无异于破坏社会正义的元凶。
作者 田彤
机构地区 华中师范大学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06-115,共10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民国时期劳资关系研究"(2009JJD770018)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9

  • 1《本会名厂实行减工后之救济》,《纺织时报》第981号,第2300页,第2300页,第2300页,1933年4月29日.
  • 2《中央党部饬令豫丰工人送还棉纱》,《纺织时报》第1046号,第2833页,1933年12月14日.
  • 3《各纱厂酝酿停工》,天津《大公报》1933年4月10日,第3张第9版.
  • 4穆藕初.《政府急宜救济棉业》,《纺织时报》第951号,第2019-2020页,1932年12月36日.
  • 5《最近纱厂停工情形》,《纺织周刊》第3卷第32期,第l008页,1933年8月4El.
  • 6《二十二年中国劳动年鉴》,第2编,第124-125页.
  • 7《纱厂减工与其救济问题》,《纺织周刊》第3卷第20期,第643、642页,第642页,第642页,第643页,第263页,1933年5月12日.
  • 8《纱厂公会请求当局设法维持》,天津《大公报》1933年4月15日,第2张第9版.
  • 9《棉花市场近观》,天津《大公报》1933年5月8日,第2张第7版.
  • 10《纱厂停工问题工人表示让步》,天津《大公报》1933年4月18日,第3张第9版.

共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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