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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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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化学元素符号应当用罗马(正)体排印,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 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
出处 《中国医师杂志》 CAS 2013年第7期894-894,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Physician
分类号 O [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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